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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出口退税有期限吗

育君财税整理编辑 | 2025-05-13 10:24 浏览:43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报关单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例如,2024年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其退税申报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二、特殊情况处理

  1. 逾期申报: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但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仍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2. 收汇要求:企业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完成收汇。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条件的,可留存相关材料视同收汇。
  3. 延期申请: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申报的,企业可在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2.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3. 建议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密切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通知,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及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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