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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对方要求13个点如何解决

育君财税整理编辑 | 2025-05-16 09:18 浏览:12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限制说明

一、核心原因分析

  1. 政策限制根据现行政策(截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仅为3%或1%(2023年起对特定情形减免),无法开具13%税率发票。13%税率专票为一般纳税人使用,涉及增值税进销项抵扣机制,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逻辑完全不同。
  2. 资质不符只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或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企业,才能开具13%专票。小规模纳税人若未升级资质,无此权限。

二、解决方案

  1. 方案一:与客户协商解释政策限制:明确告知小规模纳税人法定税率为3%/1%,无法开具13%专票。提供替代方案:(1)按3%征收率开具专票(放弃1%减免优惠);(2)小幅降价补偿客户因税率差异导致的抵扣损失(如减免价税合计的2-3%)。
  2. 方案二:升级为一般纳税人条件:(1)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超500万元;(2)或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流程:(1)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通常1个工作日),即可按13%税率开票。风险提示:(1)升为一般纳税人后税负可能上升(需平衡进项抵扣能力);(2)不可逆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允许自愿降级的例外情形除外)。

三、关键误区澄清

  1. 代开≠高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专票,但税率仍为3%/1%,无法代开13%税率发票。
  2. 强转风险:若销售额超500万未主动升级,将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并补缴税款差额。
  3. 建议优先选择协商解决,若客户坚持要求13%专票且业务长期需求大,再评估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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